
2011年7月1日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在我国前进道路上,要继续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深入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要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坚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总之,要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把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发挥出来,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实践证明: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正确道路。
民主监督是我国多党合作政治制度理论设计的核心与初衷,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民主党派的主要政治职能和存在与发展的价值所在。面对政治体制改革这一难题,正视民主监督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职能,对于加强和改善执政党的领导、提高执政能力,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有着不可或缺的独特重要作用。
早在1941年11月6日,毛泽东同志就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上讲:“国事是国家的公事,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因此,共产党员只有对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义务,而无排斥别人、垄断一切的权利。”“共产党的这个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原则,是固定不移的,是永远不变的。”
1956年4月25日,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1】同年9月,中共八大正式确认了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八字方针成为党派合作的方针。
1957年4月,邓小平在《共产党要接受监督》的报告中指出:“一个党、一个国家,最怕鸦雀无声。在中国来说,谁有资格犯大错误?就是中国共产党。因此,我们要特别提高警惕。” “有监督比没有监督好,一部分人出主意不如大家出主意。共产党总是从一个角度看问题,民主党派就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出主意。这样,反映的问题更多,处理问题会更全面,对下决心会更有利,制定的方针政策会比较恰当,即使发生了问题也比较容易纠正”。 【2】
1979年10月,邓小平在《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的讲话中再次强调:“由于我们党的执政党的地位,我们的一些同志很容易沾染上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宗派主义的习气。因此,对于我们党来说,更加需要听取来自各个方面包括各民主党派的不同意见,需要接受各个方面的批评和监督,以利于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克服缺点,减少错误。”【3】
1989年,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发[1989]14号),该意见正式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完整表述。意见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确立了民主监督的总原则。
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明确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主要内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就给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定了位。中共十四大并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载入《中国共产党章程》。
1993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的条文载入宪法序言,上升为国家意志,从而使这一基本政治制度得到了国家根本大法的保证。
1997年10月,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巩固我们党同党外人士的联盟,继续推进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范化、制度化,使之成为党团结各界的重要渠道。”强调 “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可见加强民主监督在政党建设中的重要性。【4】
2000年江泽民同志在第19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曾经明确提出:“没有监督,就难以有效防止腐败。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民主监督主要是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5】由此可见,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的基本功能之一,是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存在价值的重要体现。
2002年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报告中指出: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和人民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因此,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表明中国共产党对政治建设与改革认识的深化,首次提出“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使党的领导更加适应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更具有科学性。在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方面,报告中指出要予以“规范”,而且强调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这既可以使党委能集中精力抓好大事,克服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弊端,又能够使各方独立负责、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2005年2月18日,中国共产党颁发《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高度来坚持和发展多党合作制度。该文件明确了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性质、内容和形式。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监督是在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意见还提出要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加大民主监督力度等。《意见》在总结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历史经验和成功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民主监督的若干理论和政策,使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实行互相监督。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一次明确将民主监督纳入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
胡锦涛总书记在2005年、2006年迎春座谈会上使用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是参政党的基本职能的提法。胡锦涛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所说,要“真诚接受民主党派监督,巩固同党外人士的联盟。”
党的十六大后,胡锦涛提出,要“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民主党派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很好地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果。”【6】
2007年10月15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中指出: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对于增进团结、凝聚力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更好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
2009年9月18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发表公报,提出“坚决反对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温家宝多次强调推动政治体制改革:“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就会得而复失,现代化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必须永远牢记只有坚持推进改革开放,国家才有光明前途。我们要头脑清醒,明辨是非,坚定信念,增强信心。要继续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不能停滞,更不能倒退,停滞和倒退不仅会葬送30多年改革开放的成果,而且违背人民的意志,最终只会死路一条。在这个关乎国家前途和命运的大事上,我们不能有丝毫的动摇。”今年9月,温家宝总理在大连达沃斯论坛上说“一个执政党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依照宪法和法律办事,并且严格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需要改变以党代政,把权力绝对化和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坦诚政治体制改革是“最为重要的,也是难点和重点,那就是有序地扩大民主,毫不动摇地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坚决反腐败。”温家宝总理说:只有民主监督,才不会政息人亡。【7】
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主监督与中共党内监督、权力机关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相比,有其自己的特色与优势。民主监督是党派之间的政治监督,是非权力性监督。是建立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与权力机关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和其他监督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其目的是任你博地致力于共同的事业。另外,民主监督在实际中具有组织性、高层次性、广泛性和代表性。民主监督是政党之间的监督,与一般的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相比,其组织化程度更高。民主监督的高层次性,在于主要是对中共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对政治原则、政治方向、政治安排和路线方针政策问题的监督、对执政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民主监督的内容包括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中共和政府重要方针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执行情况、党委依法执政及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具有广泛性。民主党派作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的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由各界知识分子和有一定影响的代表人士组成,其监督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民主监督虽好,但在目前情况下,无论从上到下,还是相关的统战部、人民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其作用发挥是最薄弱的。具体表现在对一般问题监督多,重大问题监督少;事前征求意见多,事后反馈情况少;建议性的监督多,批评性的监督少;鼓励性的监督多,督促性的监督少。【8】
(一)只有执政党重视,民主监督才有保障。只有得到党和政府的支持,才能使民主监督落到实处
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成效与党委政府的重视程度和接受程度有密切联系,是民主党派履行好职能的根本所在。但现实情况一直存在着“上热、中温、下冷”的状况。
一是多党合作制度的宣传工作不到位。缺少对多党合作事业做有力度、有广度、有深度的宣传,使得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在执政党层面得不到广泛的认同和支持。
二是当前一些党政领导,特别是有些基层干部,对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认识。有的以执政党自居,不愿虚心接受监督。有的觉得受监督就是对其不信任,监督成了对人“不信任”的代名词。
三是一些领导干部虽然口头上重视民主监督,但实际上认为民主监督可有可无,“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他们也召开各种民主协商会议,听取民主党派的批评、意见、建议,但是说是一回事,做又是一回事,对民主党派提出的正确的批评、意见、建议的接受和落实与否,主观随意性很大。但当前的民主监督却有陷入“事务监督”的趋势,监督一般问题多、重大问题少,从效果上看,很多时候往往是建议提过了,程序是走过了,但是效果却不理想,在实际操作层面中,许多党政领导可以按协商的内容行事,也可不按协商的内容行事,行不行事完全看符不符合自身的利益。一年一度的政协全会本该是民主党派履行民主监督的重要场合和集中时点。但所提提案,有的是年年提,年年答复,但是年年成效不大,出现了老委员提了,新委员再提的接力赛。
1957年4月24日,周恩来在中共浙江省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详细阐述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首先,“重要的是共产党要承认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我们只要是一个敢于面对现实的人,敢于揭露错误、批判错误、改正错误的人,那就不怕监督。越是监督我们,我们越是能进步。只有怕人家揭露错误,自己又没有勇气承认错误、改正错误的人,才怕人家监督。”其次,共产党应该请民主党派监督。“互相监督,首先应该由共产党请人家监督。……当然,共产党员首先要党的监督,可是整个党的工作,也还要其他党派来监督。同样,每个党员也要其他民主党派监督。因为,多一个监督,做起事来总要小心一点,谨慎一点。……不应该不服气。不服气就是骄做,就是自满,这是危险的根源。应该服气,应该谦虚,应该愿意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
(二)只有制度、机制、程序的可操作化,民主监督才能行的通
一是民主监督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机制、程序。虽然《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等相关文件对民主监督的总的原则、性质、内容、形式作了明确的规定,但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机制、程序。民主党派的监督是政治监督,应该主要就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的工作进行监督。但民主党派监督面临的是知情渠道单一有限的现状,对党委政府工作情况了解不全面,对重大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了解不及时,使民主党派不能做到主动知情,只有被动知情,影响了民主党派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实效性。
二是民主监督缺乏制度的约束。由于目前的监督体制主要是被监督者设计的,在制度上,更多强调的是被监督者的自觉性和监督者的积极主动性。各民主党派在政协大会上通过发言和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方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问题是建议提过了,程序也走过了,但是效果却不理想,得到的监督反馈有时徒有虚名,缺乏制度的约束。
三是缺乏与权力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横向合作,导致民主监督缺乏“刚性”制约力和民意支撑。
中国改革走到今天,已经推进到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的全面改革阶段,这个制度创新,包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和社会管理制度,尤其是政治制度创新。经济改革说到底是经济制度的创新,主要是利益的调整;政治改革说到底是政治制度的创新,主要是权力的再分配。它将涉及到千百万人政治权力和政治地位的变动,搞不好,会影响社会稳定。近30年来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只有一个大致思路和蓝图,缺乏具体的参照系,即具体目标不太清晰。关系到如何对待现代西方政治文明和涉及到共产党在整个国家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由于改革的发动者和领导者成为改革的对象,自己改革自己比较困难。而且公民社会(市民社会)发育不成熟,社会组织化程度低。有学者认为:政治改革,说穿了,无非是要解决三个问题:第一是扩大政治参与,即民主问题(让更多的人参与决策);第二是监督问题,主要是监督权力, 即权力的制衡问题;第三是法治问题,真正做到依法治国,即依据法律治理国家,根本的还是政治制度建设。包括:重塑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重建党和政府的公信力;重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用党内民主带动社会民主(让7800万共产党员先民主起来);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衡等5个方面。【9】
随着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和体制改革的深入,不断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的政治制度以及进一步加强参政党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建设将任重道远。民主监督不仅是执政党赋予民主党派的基本权利,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民主政治的优势,通过政党之间不懈的努力,民主监督的理论认识,将更加完善,并付诸实践。
参考文献:
[1]《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178页
[2]《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273页,人民出版社,1994
[3]《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05页,人民出版社,1994
[4]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第35页
[5]《江泽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46页。
[6] 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暨总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会上的讲话》人民出版社单行本,第23页
[7] 温家宝:“要听真话,只有民主监督才不会政息人亡”,http://news.sina.com.cn/c/2003-09-12/1446740618s.shtml.
[8] 章 明,试论当前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对策,http://www.zjsy.org.cn/news_detail.aspx?id=1646&classid=142
[9]王怀超,当前我国社会发展中的几个重大问题,中共中央党校科社教研部教学讲稿
(作者为致公党北京市东城区委党员,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北京市委委员、中国中医科学研究院针炙研究所副所长)